軟體授權條款
這份條款說明你可以怎麼使用 ZATEPOS(包含 ZTPOS 主程式、安裝程式與更新)。簡單說:可以免費拿來做生意,但不能拿去賣、不能換成別人的牌子、不能改過再發出去。
版本:v2026-10-07 生效日:2026-10-07
第 1 條 誰和誰的約定
本條款是你(使用 ZATEPOS 的店家、公司或個人,以下稱「你」)與 ZATEPOS 的權利人 zatepos.com(以下稱「我們」)之間的約定。
你安裝、複製或使用 ZATEPOS,就表示你同意本條款。不同意的話,請不要安裝或使用,並刪除已安裝的程式。
ZATEPOS 的程式、畫面、文件、商標與名稱,著作權與其他權利都屬於我們。本條款是「授權你使用」,不是把軟體賣給你。
註冊會員後使用的問題追蹤、通知、雲端同步等服務,另依 會員服務條款。
第 2 條 免費版可以做什麼
- 可以拿來營業賺錢。收銀、進貨、庫存、對帳、備份等免費版功能,可以用在你自己的店,不用付費。
- 每份授權限一台電腦營業使用。要在多台電腦營業,請使用支援多台的付費方案。另外裝在其他電腦上練習、測試或還原備份,不在此限。
- 免費版收據會印「power by zatepos.com」字樣。電子發票證明聯與交易明細不會印任何軟體宣告。
- 現在能用的免費功能,以後不會收回。新功能會依方案頁的說明放在免費版或付費方案。
第 3 條 不可以做的事
沒有我們事先的書面同意,你不可以:
- 轉售或出租:把 ZATEPOS 本身拿去賣、出租、收授權費,或包裝在其他產品裡一起收費。
- 換牌:移除、遮蓋或修改 ZATEPOS 的名稱、商標、收據上的「power by zatepos.com」字樣,或用其他名稱對外提供。
- 修改後散布:修改、重新包裝安裝檔或主程式後,提供給他人下載或安裝。
- 破解:反組譯、破解、繞過授權檢查,或用其他方式取得你沒有購買的付費功能。
- 冒用:假冒我們或宣稱是 ZATEPOS 的官方、原廠或總代理。
- 違法使用:用 ZATEPOS 從事違反台灣法律的行為,例如逃漏稅或規避電子發票規定。
你可以把從 zatepos.com 官方下載、沒有修改過的安裝檔,免費轉給其他店家自行安裝;轉給別人時不能收取軟體費用。
第 4 條 幫別人安裝、設定可以收費嗎
可以。你可以替其他店家安裝、設定硬體或教學,並收取「服務費」,但必須遵守:
- 讓店家知道軟體本身免費,可以自行從 zatepos.com 下載。
- 不得收取軟體費用或授權費。
- 不得宣稱是 ZATEPOS 的官方、原廠或總代理服務。
- 只能安裝從 zatepos.com 官方下載、沒有修改過的安裝檔。
第 5 條 付費方案
- 付費方案依 方案頁 公告的內容、價格與期間提供,以購買當時公告為準。
- 付費授權綁定購買的會員帳號與指定電腦台數,不得轉讓、分享或轉售。
- 授權到期後,收銀、備份與匯出照常可用;付費功能改成只能查看、不能新增。
- 付費功能會透過網路確認授權。連不上網時,30 天內照常使用。
- 不退費。免費版可以用到你覺得合用為止,請先確認符合需求再購買。付費授權是線上提供的數位內容,購買時經你同意後立即開通,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不適用七日內解除契約的規定,購買後恕不退費。
第 6 條 你的營業資料
- 營業資料歸你所有。商品、交易、顧客、庫存等資料存在你自己的電腦,你隨時可以備份與匯出。
- 我們蒐集與使用資料的方式,依 隱私權說明 辦理。
- 請定期備份。資料存在你的電腦,電腦損壞、遺失或未備份造成的資料遺失,我們無法替你復原。
第 7 條 電子發票與稅務
- 電子發票字軌申請、AmeGo 加值中心的申請與費用,由店家自行辦理與負擔。
- 開立、作廢、折讓的內容是否正確,以及是否符合財政部規定,由店家負責確認。ZATEPOS 提供工具,不代替店家申報或負擔稅務責任。
第 8 條 更新與第三方元件
- 我們會不定期提供更新。更新只替換主程式,不會覆蓋你的營業資料。
- ZATEPOS 使用 Microsoft WebView2、.NET 等第三方元件,這些元件依各自的授權條款提供。
第 9 條 責任範圍
- 免費版依現況提供。我們會盡力修正問題,但不保證完全沒有錯誤,也不保證適合每一種營業情況。
-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因使用或無法使用 ZATEPOS 造成的營業損失、資料遺失或間接損害,我們不負賠償責任;付費方案的賠償上限,以你最近 12 個月實際支付給我們的金額為限。
- 上述限制不影響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等法律規定你不能被拋棄的權利,也不適用於我們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害。
第 10 條 違反條款的處理
- 違反第 3 條時,我們可以通知你停止,並終止你的授權、停用相關電腦的付費功能或會員帳號。
- 終止授權前,我們會給你匯出營業資料的機會。
- 造成我們損害的,我們保留依《著作權法》等法律請求停止侵害與損害賠償的權利。
第 11 條 條款修改、準據法與管轄
- 我們修改條款時,會在本頁公告新版本與生效日。重大修改會在生效前至少 30 天公告;生效後繼續使用,就表示同意新條款。
-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條款發生爭議,雙方同意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- 聯絡我們:[email protected]。